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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原臺南市公私立醫療機構診療可疑傷患舉報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7 月 2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00881089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警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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