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10184149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七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30177893 號令
修正發布刪除第 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60207046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八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7010222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6.臺南市政府101年4月18日府法規字第1010303343C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4月2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