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市政府一般事業廢棄物受託代運處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76 年 08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0556571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環保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臺南市政府(76)南市秘法字第 15496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四日臺南市政府(77)南市秘法字第 14122  號
  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十六日臺南市政府(85)南市秘法字第 0663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5.臺南市政府101年7月5日府法規字第1010556571C號令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7月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