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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健康資料庫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11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衛國健字第1110281618號函
法規體系: 臺南市法規資料庫/衛生類
全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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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南市政府110年11月1日府衛國健字第1101071172號函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2.臺南市政府111年1月4日府衛國健字第1110063325號函修正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3.臺南市政府111年6月15日府衛國健字第1110281618號函修正「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健康資料庫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一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健康資料庫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