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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縣漁筏監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1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6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0456686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農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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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五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30004569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24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6月11日府法規字第1010456686C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6月1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