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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原臺南市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雨污(廢)水分流排水設備審查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0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建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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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四日臺南市政府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號
  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