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市義勇人員福利互助辦法(89.05.09訂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5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9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00693822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警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九日臺南市政府南市秘法字第 214034 號訂定發
  布全文 2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七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00693822C  號公
  告廢止;並自一百年九月十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