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市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9 月 1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0928679A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環保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十八日臺南市政府(87)南市秘法字第 3079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臺南市政府南市行法字第 0982650830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臺南市環
  境保護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4.臺南市政府101年11月7日府法規字第1010928679A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0年7月1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