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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教師免簽到(退)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南市教人(一)字第1111100348號函
法規體系: 臺南市法規資料庫/教育類
全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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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1月27日南市教人字第1000061831號函訂定
2.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12月14日南市教人字第1011032765號函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教師免簽到(退)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教師免簽到(退)實施要點」
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24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111100348號函修正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