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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會議室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秘總字第1091319184號函
法規體系: 臺南市法規資料庫/秘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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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四日臺南市政府府秘總字第 1000439006 號函訂定全文 13 點;並自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
2.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1日府秘總字第1091319184號函修正「臺南市政府會議室借用及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會議室使用管理要點」,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