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市原住民文化會館及札哈木原住民公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2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8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0716987A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農林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臺南市政府南市行法字第 097265939
  9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8月31日府法規字第1010716987C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9月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