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縣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0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1065618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城鄉發展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十五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70234251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2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1日府法規字第1011065618C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