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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市立仁愛之家家民公費收容及自費安養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2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0004866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社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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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臺南市政府南市秘法字第 68443  號令訂定
  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法行字第 0960951328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七日臺南市政府南市行法字第 0992653478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6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5.臺南市政府101年1月11日府法規字第1010004866C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