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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市反怠速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8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A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環保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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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法行字第 0960950842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0 條;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A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