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原臺南縣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查核評鑑及獎勵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1 月 2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民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臺南縣政府府民殯字第 0950249836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