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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原臺南市立各級學校所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12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0094944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教育類
圖表附件:
附件一: 臺南市立中小學體育館禮堂及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費、場地清潔及保證金收費標準表.DOC
附件二: 臺南市立中小學普通教室、專科教室、電腦教室、視聽教室及其他學校設施租借使用收費標準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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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九日臺南市政府南市秘法字第 41375 號令制
定公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一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法行字第 919521 令修正
公布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三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法行字第 0950950524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14 條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5.臺南市政府101年2月6日府法規字第1010094944C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