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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原臺南縣觀光旅遊服務文宣品放置申請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3 月 0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南市風管旅字第1010927276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觀光管理類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九日臺南縣政府府交銷字第 0950049147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101年11月15日南市風管旅字第1010927276號函
  停止繼續適用,並自100年3月2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