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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市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8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0909240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農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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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法行字第 09409505920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23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10月29日府法規字第1010909240C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0月3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