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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原臺南縣政府南區服務中心場館使用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4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00733897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行政管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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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40085687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三十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00733897C 號公
告廢止;並自一百年十一月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