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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縣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容許作工業設施使用之低污染事業認定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3 月 1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經濟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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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十日臺南縣政府府經工字第 0940050012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4  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二日臺南縣政府府經工字第 0940101514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5  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號
  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4.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