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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原臺南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宗教使用專案輔導合法化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8 月 2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民政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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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臺南縣政府府民宗字第 0920141921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日臺南縣政府府民宗字第 0920152596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四日臺南縣政府府民宗字第 0940211111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5.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