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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0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00566676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環保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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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四日臺南市政府法行字第 0910224288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六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四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00566676C  號公告
  廢止;並自一百年八月六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