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臺南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0910112466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五日臺南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0910192413 號修
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一日實施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六日臺南縣政府府採審字第 0940096935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8 點(原名稱:臺南縣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七日臺南縣政府府採審字第 0950033822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7.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