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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原臺南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行政管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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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臺南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0910112466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五日臺南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0910192413 號修
  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一日實施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六日臺南縣政府府採審字第 0940096935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8  點(原名稱:臺南縣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七日臺南縣政府府採審字第 0950033822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7.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