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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細則(89.01.21訂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00211137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稅捐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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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臺南市政府(89)南市秘法字第 20225
  3 號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溯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九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法行字第 09102222310  
  號令修正發布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九十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4.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三十一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00211137 號公
  告廢止;並自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