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五月六日臺南市政府(72)南市秘法字第 07232 號
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十四日臺南市政府(78)南市秘法字第 17368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臺南市政府(88)南市秘法字第 0264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八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法行字第 09509516300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臺南市老
人活動中心(松柏育樂中心)使用管理規則)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一日臺南市政府南市行法字第 09726542630
號令修正公布 2、3、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7.臺南市政府100年11月22日府法規字第1000893880C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