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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訂定「臺南市第二類漁港設攤為應經核准之行為」,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3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農港字第1110281685A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南市法規資料庫/農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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