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2年12月30日南市教社字第1021180736號函訂定
2.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3年2月14日南市教社字第1030133502號函修正第九點
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3年12月24日南市教社字第1031216240號函修正
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1月19日南市教社字第1050053301號函修正第二點、第六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5.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2月2日南市教社字第1070129615號函修正第二點、第三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6.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9日南市教社字第1090217857號函修正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7.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月5日南市教社字第1101543480號函修正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8.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1月29日南市教社字第1111512147號函修正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9.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3月16日南市教社字第1120339670號函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