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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5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南市衛企字第1110024326號函
法規體系: 臺南市法規資料庫/衛生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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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南市政府100年5月19日府衛企字第1000335915號函訂定,並自100年5月1日生效
2.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2月10日南市衛企字第1110024326號函修正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