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十九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教小(一)字第 1000286763 號函訂定全文 12 點
2.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12月9日南市教小(一)字第1000888570A號函修正
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1月3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061130917號函修正第七點、第十二點
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0月21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081210295號函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0月14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091200413號函修正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6.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0月25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11377183號函修正「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