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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僱用及管理考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4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府秘總字第1110760249號函
法規體系: 臺南市法規資料庫/秘書類
全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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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南市政府100年4月11日府秘總字第 1000122965 號函訂定,並自100年3月31日生效
2.臺南市政府100年12月27日府秘總字第1000944070號函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僱用及管理考核要點」,法規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僱用及管理考核要點」
3.臺南市政府104年9月22日府秘總字第1040855512號函修正第十點、第十一點,除第十一點自105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4.臺南市政府105年4月6日府秘廳字第1050241542A號函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臺南市政府105年12月9日府秘廳字第1051143917號函修正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6.臺南市政府106年2月23日府秘廳字第1060052731號函修正第十點、第十一點,第十點自106年1月1日生效,第十一點自105年12月23日生效
7.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18日府秘廳字第1061168853號函修正第二點、第七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8.臺南市政府107年5月16日府秘廳字第1070437620號函修正第十點、第十一點、第十四點,並自107年3月1日生效
9.臺南市政府108年10月28日府秘總字第1081116074號函修正第十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10.臺南市政府111年6月13日府秘總字第1110760249號函修正第十四點,並自111年6月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