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規程:
1.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8日府法規字第1000031041號令發布
2.臺南市政府102年5月7日府法規字第1020281537A號令修正部分條文
3.臺南市政府103年1月22日府法規字第1030063287A號令修正第四條
4.臺南市政府106年11月2日府法規字第1061146074A號令修正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三條
5.臺南市政府111年8月17日府法規字第1111066404A號令修正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三條
編制表:
1.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8日府法規字第1000031041號令發布
2.臺南市政府102年5月7日府法規字第1020281537A號令修正,並自102年5月9日生效
3.臺南市政府103年1月22日府法規字第1030063287A號令修正,並自103年1月24日生效
4.臺南市政府106年11月2日府法規字第1061146074A號令修正,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5.臺南市政府111年8月17日府法規字第1111066404A號令修正,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