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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縣志續修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6 月 1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0990360004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文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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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六月十二日臺南縣政府南府民獻字第 31392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49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4 
  號公告廢止;並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