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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原臺南市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申辦登記案件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2 月 2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0990360006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地政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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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臺南市政府南市地籍字第 096145270
  20  號函訂定全文 13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臺南市政府南市地籍字第 098145353
  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 99 年 1  月 2  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6 
  號公告廢止;並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