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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原臺南縣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地上物發給救濟金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5 月 0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水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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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五日臺南縣政府府水工字第 0980105449 號函訂
  定下達全文 3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