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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縣政府公共藝術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5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0325148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文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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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五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80105202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5月4日府法規字第1010325148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4月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