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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9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00731702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財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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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八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7018463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7、12、14、20、47、56、59、68、72 條條文;增訂第
  6-1、44-1、44-2、65-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4.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二十九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二十七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00731702C  號
  公告廢止;並自一百年九月二十九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