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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原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緊急災變廢棄物處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0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環保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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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五日臺南市政府環處字第 09600500570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