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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縣政府處理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0 月 1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農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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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九日臺南縣政府府農保字第 0950225430 號公
  告訂定發布全文 2  點;並自公告於縣公報次日後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號
  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5日府法規字第1011044541B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12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