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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原臺南市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1 月 0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0 年 02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府災管字第1000904324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消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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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六日臺南市政府府消字第 09304000270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12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臺南市政府100年11月21日府災管字第1000904324號函停止繼續適用,
  並自100年2月2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