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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原臺南市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證書規費收費標準(95.06.16訂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6 月 1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00269703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消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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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六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法行字第 0950951008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3.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八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00269703C 號
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