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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原臺南市收購各式自衛槍枝彈藥價格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0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1010079607C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市法規資料庫/警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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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法行第第 09109500740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日臺南市政府南市法行字第 09309501101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4.臺南市政府101年2月7日府法規字第1010079607C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2月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