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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縣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核發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工管二字第1010209473B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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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十一日臺南縣政府九十府工管字第 14674 號訂定
  發布全文 15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臺南縣政府府工管字第 0920123414  號
  函修正發布第 8、1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5號
  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4.臺南市政府101年9月11日府工管二字第1010209473B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
  ,並自101年9月1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