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日臺南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10135196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八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7010222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十三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70231607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臺南縣私有歷
史建築物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3
號公告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繼續適用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一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00174723C 號
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