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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南市文藝字第1110106020號函
法規體系: 臺南市法規資料庫/文化類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00年12月2日南市文藝字第1000918924號函訂定
2.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05年6月28日南市文藝字第1050645141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10年1月25日南市文藝字第1100131360號函修正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4.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11年1月13日南市文藝字第1110106020號函修正第五點、第六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5.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11年10月26日南市文藝字第1111371197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