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南市政府100年9月28日府勞資字第1000743319A號令發布
2.臺南市政府勞工局101年4月6日南市勞資字第1010270943A號令修正
3.臺南市政府勞工局104年7月6日南市勞資字第1040440065A號令修正第三點、第九點
4.臺南市政府勞工局105年7月5日南市勞資字第1050607779A號令修正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5.臺南市政府勞工局108年5月22日南市勞資字第1080513670A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6.臺南市政府勞工局110年8月20日南市勞資字第1100515214A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7.臺南市政府勞工局112年4月6日南市勞資字第1120396346A號令修正第六點 、第七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