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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原臺南縣永康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8 月 2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規字第0990360004號
法規體系: 原臺南縣法規資料庫/環境保護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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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臺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60186605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360004 
  號公告廢止;並自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