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解決本局所屬學校因校內有私
有地,導致影響校舍新建、整建等校務發展困境,又臺南市地政局一
百年十一月十一日南市地用字第一○○○八四一九七八號函知,依內
政部函示應成立專案小組,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專案小組任務如下:
(一)督導本局所屬學校積極進行已價購未過戶土地清理。
(二)輔導學校彙整分析現況及待解決問題、進行相關物證蒐集。
(三)訪視產權有問題學校,排定處理先後順序,逐步清理。
(四)蒐集及分享相關土地清理成功經驗,構思未來解決策略。
(五)評估遷校、裁併校等解決校地產權問題方針。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綜理校地產權清理輔導事宜,由本局副局長兼
任;副召集人一人,襄助召集人處理校地產權清理輔導事宜,由主任
秘書兼任;執行秘書一人,由秘書室主任兼任,其餘委員若干人由本
局遴聘(派)之,必要時得就個案遴聘專家學者兼任,另置工作人員
若干人辦理校地產權輔導幕僚作業。
四、本小組得不定期辦理督導訪視,評估個案需求急迫性,督促學校彙整
物證,協助提供解決配套方案建議。
五、本小組每三個月召開小組會議一次,必要時得針對個案召開臨時會議
,檢討校地產權清理執行進度,並依實際狀況,適時輔導協助。
六、本小組由秘書室負責紀錄、聯絡及追蹤管控等幕僚業務,由永續校園
科等業務單位配合相關輔導事宜。
七、本小組所需經費由臺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項下支應。
八、本作業要點自發佈日生效,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