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2.10.02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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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告修正「臺南市工業區事業員工生活產生之一般廢棄物分類、排出規定及清除方式」,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環廢字第1110008431C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南市法規資料庫/環保類
全文檔案: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公告修正「臺南市工業區事業員工生活產生之一般廢棄物分類、排出規定及清除方式」,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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