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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臺南市山上花園水道博物館參觀及停車場收費標準」。
公告日期: |
1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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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日期: |
1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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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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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南市文博字第1120154893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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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一、訂定機關: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10條第1項。
三、「臺南市山上花園水道博物館參觀及停車場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義,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本市承辦機關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單位):臺南市立博物館。
(二)地址: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1樓。
(三)電話:(06)5781900。
(四)傳真:(06)5782909。
(五)電子郵件:yuyu108@mail.tainan.gov.tw
五、陳述意見或洽詢本市承辦機關之起訖日期,以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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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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