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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之一定規模新建建築物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發)布機關: 臺南市政府
公(發)布日期: 102.12.19
公(發)布字號: 府經能字第1021000590號
容:

公告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之一定規模新建建築物

圖表附件: